税务争议

本所在税务诉讼领域提供专业建议。

-税务争议上诉程序
三、内容--追缴税款
Court of Cassation
Cour de justice des Communautés européennes

税务诉讼中为什么要选择税务律师。

税务诉讼是一项非常细致的活动,绝对不能临时抱佛脚。一个通才律师或会计公司律师在税务诉讼中提供卓越的专业服务的可能性很小。这是因为有一个明显的考虑,即专门从事税务诉讼的专业人员(税务律师),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和税务培训,并对税务诉讼法中的程序有成熟的经验。

从本质上讲,在这个微妙的问题上,一个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员必须对个税和税法有深入的了解(除核查、评估和征收程序外)。通过这些知识的组合,专业人员将能够向法院解释抗辩背后的实质原因,并避免可能永久损害客户利益的程序疏忽。
在税务诉讼中懂税、适用税,不仅仅是指知道税务局适用的规则,也不仅仅是指知道会使适用失败的规则,而是要有系统的知识,引导法官理解个税法所追求的目的。 各办事处往往为了创收而简单化地适用税收规则,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与个税的适用原则相悖。必须让法官设身处地地理解什么是个税的启发性原则,为此,在解释个税的管理流程、评估和征收时,必须有一个可靠的、专业的、极其清晰的对话者。法官还必须能够从支付给审判程序的文件中轻松地理解纳税评估局所犯的错误是什么,以及为什么相反,纳税人的行为必须被认为是合法的(显然错误和上述合法性的假设是存在的)。

三联内容--税务诉讼中的行为质疑

为了在CTP和CTR面前对评估、抗辩行为、税收征收档案、抵押登记、作用等提出高胜率的质疑,专业人员必须运用其所有的知识和经验,必须通过对核查后的行为(PVC)和税收行为(评估通知等)的严格审查来实现。这种严格的审查必须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主任带领的专门从事个税的团队与客户一起进行。防御策略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广泛的证据支持,而证据的收集对法官定罪的形成具有决定性意义。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仅仅是正确的是不够的,因为这个理由必须由法官的判决来宣布,而判决的依据通常是审判程序中的证据。对行为的审查除了要严格之外,还必须迅速而有效,因为专业人员必须在第一个防御行为中进行所有的防御,而税法不允许随后在一审和上诉阶段补充这些防御。因此,极为重要的是,一名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从一审开始就为公司提供协助,以避免各办事处在案情实质上或总检察长办公室在最高法院的诉讼程序中就新理由的不可接受性提出异议。

三联内容--最高上诉法院的税务上诉

正如协助公司的专业人员从最高级别的优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同样的专业人员将不得不协助它在最高上诉法院,因此,是专门从事这种类型的判断。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参考普通律师,即使他们是出纳,因为他们在一个非常微妙的部门缺乏必要的专业性和经验。事实上,最高法院的税务上诉是一项应该由高度专业化的专业人员起草的行为,法院处理税务上诉的部门是专门处理税法的部门也证明了这一点。协助委托人参加最高法院税务诉讼的律师,除了要对这类判决有一般的经验,避免出现导致上诉不被受理的错误外,比如在上诉的自足性方面,在根据意大利刑法第360条正确识别缺陷方面等,还必须每天了解和加深最高法院税务科的判例准则。这样做是为了能够在法院经常变化无常的判例中,掌握能够支持谴责有争议的判决中的缺陷或税务上诉无根据的要素。

Giontella工作室:赢得税务诉讼的正确选择。

如果到目前为止所写的内容是非常笼统的,而且在内部人士看来甚至是非常明显的,那么本事务所的经验允许我们进一步考虑以下问题: 税务诉讼不是一般的诉讼,因为立法者没有贯彻诉讼双方平等的原则,其结果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相比,始终处于不利的起点。这就是为什么负责协助审判的专业人员必须向法官提出税法不合法的各种理由(很明显,如果存在的话),以使法官形成正确和坚定的信念。这些理由必须从所有程序和税务事项的原则中得出,特别要注意超国家的纪律,因为这些纪律越来越多地影响到纳税人和财政部对税收的正确适用。如果税种统一,则优先于个别国家的纪律的超国家原则,要求程序上的终结性矛盾的超国家原则,根据国家间的公约正确适用税种的超国家原则等。只有深入了解世界范围内的税收原理,结合系统的税收、程序和诉讼制度知识,才能使纳税人的辩护达到最高水平。
但这还不够。
这还不够,因为这种知识可能是学术准备的结果,也就是说,可能是对有关案例进行简单的、"平铺直叙 "的具体研究的结果,也可能是对要处理的同一问题草率地重新提出过去的类似经验的结果。事实上,以这种方式获得的知识未必能证明足以实现卓越的业绩。它可能被证明是不够的,因为防卫行为可能被过度学院化,最重要的是缺乏一个重要的要求。
这种要求就是理念,这种理念不仅是准备和知识的结果;这种理念作为有效的程序策略的 "发明",具有独特性;这种理念是要解决的各种问题的逻辑-音节的结合;这种理念是专业人员的信念,因而也是法官对自己的理由的明显合理性的信念,这种信念越是具有创造性就越是明显。 真正的税务诉讼专家将他的行为转化为一种创造,转化为一件艺术品,其各个要素在逻辑过程中相互结合,必须进入法官的内心,使他深入了解案件,并通过这种方式,引导他通过一个明确而简单的解决方案来解决争端,这完全说服他,并且对纳税人的理由没有任何残留的怀疑。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专业人员的高度敏感和经验,但这也是不够的,因为卓越不是完美,显然后者只是作为最大的可获得的结果。为了完美,我们需要一种牺牲精神,自我牺牲,团队合作,每天都要面对问题,直到最后起草程序法,作为一个统一体。只有具备了一个统一体,才能打赢一场税务诉讼,每天都能得到启发,甚至在自己的事务所之外,得到任何对解决争议有用的元素,不仅是法学性质的,不仅与以前的判例、行政实践、学说有关,而且与其他知识分支有关。滋养时事、哲学、社会学、历史和生产,不仅是法律各领域的规范。为了利用他的所有知识,对马的决定有用,以便利和使法官的任务容易和满意。只有这一切的全部,才能产生最好的防卫行为,因为如果缺少了上面提到的其中一段,最后的成品可能就不是上面意义上的完美。

在税务诉讼管理中,我们能保证什么

La caratteristica che il nostro Studio ha dimostrato e continua a dimostrare nell’assistenza ai propri clienti, è proprio quella derivante dalla combinazione di tutti gli elementi sopra indicati, utilizzati vantando una ultratrentennale esperienza di successi nel contenzioso tributario, in oltre mille casi trattati.
Non possiamo certo ripercorrere tutti i successi ottenuti in sede di merito e legittimità per importanti clienti, anche quotati in borsa, ma possiamo senz’altro affermare che il nostro Studio è stato apripista di filoni giurisprudenziali innovativi quali, ad esempio, quelli in tema di spettanza del diritto alla detrazione dell’IVA che prescinde dallo svolgimento di tutte le formalità richieste dalla legge, quello del rimborso delle accise sugli oli per contrasto con la giurisprudenza comunitaria, pur non essendo l’accisa una imposta armonizzata, quello in tema di annullamento di rilievi IRES sul transfer price per illegittimo uso di metodologie inidonee a determinare il valore normale, ecc..
Non possiamo certo garantire il successo nei processi tributari che patrociniamo, ma possiamo essere fieri di dire che qualunque caso trattato dal nostro Studio, viene affrontato facendo applicazione maniacale delle modalità operative sin qui descritte e questo è frutto di grande soddisfazione di tutti i professionisti coinvolti nel procedimento e, ovviamente, dei nostri clie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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